以下是本人對《民間公民教育指引》(下文將簡稱為《指引》) 的幾點回應:
一. 1996年《學校公民教育指引》
《指引》以1996年由殖民地政府推出的《學校公民教育指引》為引旨,指出該份指引有包括民主、民主、人權、自由、法治等觀念。公民教育的確應該包括這類普世價值觀的, 不過該份指引亦有提出以增強中國人身份認同、 認識歷史國情為重點目標。另外,該份指引實為愛國陣營與民主派討價還價的結果,包含的學習目標眾多,其中一些目標互有衝突。故而, 若《指引》要以該份指引為引入,宜全面交待指引的來龍去脈,以免誤導讀者。
二. 公民概念的不同面向
《指引》把公民定義為「在政治群體裏,按法律擁有權責和相關認同感的成員」(p.3)。在學理上,此定義確實總結了公民概念的兩個主要面向,一為公民相對於政府所擁有的權利和義務,二為政治社群成員之間的情感認同。不同於其他社會,權責和情感面向在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是導致國民教育政策爭論的其中一個源頭。公民是相對於國家而生的概念,如果公民是由權責和情感構成的話,這兩個面向也自然能體現在國家這概念上的,一為國家是為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和維持社會秩序的機器,二為國家是代表民族的政府實體,強調捍衛民族尊嚴。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負責前者的是香港政府,後者則由中國的政府代理,當然兩者之間存在著一定的灰色地帶。這情況不同於其他民族國家的公民教育,因為在這些國家,政權同時提供服務和代表民族命運。
但是香港的情況完全不同,例如香港政府雖然為市民提供公共服務,但它如絕對不主宰「香港人」的「民族命運」、而中國政府雖然是體現中華民族自主的政治實體,可是它既不直接(但某些情況之下間接)為香港居民提供服務,而且其管治方式也與香港社會的核心價值有一定衝突。故此,除了參照學理定義之外,《指引》有必要考慮在香港政治和社會的情況,重新梳理公民概念在一國兩制下的新意義。
三. 公民概念的不同層次
香港不是「民族城市」,除了佔人口大部分的華人之外,還有來自南亞各地、日本南韓、歐美等西方國家的居民,而這些居民及其子女都是香港的「公民」。《指引》提到「我是新界居民」、「我是香港人」、「我是中國人」、「我是世界公民」等幾種身份認同可以同時存在(p.5) 。然而,對於本港的非華裔人口而言,「我是中國人」這身份是不可能建立的。須知「中國人」身份和其他的「新界居民」、「香港人」、「世界公民」不同,「中國人」是先天因素決定的,後天改不了,而後三者均與先天條沒有直接關係,是移民、居住地、政治價值觀等個人的後天選擇。故此,《指引》有必要重新因應香港的人口族裔結構,重新考慮不同層次的公民概念的應用性。
四. 情的培育
《指引》的「情的培育」部分(p.12) 「情」乃認知和行動之間的橋樑,指出公民情感培育的重要性。但是,其實公民教育是否應該像語文、數學、生物、地理等科目一樣,是以教授知識為主的呢? 例如 學生在地理課學到過度工業生產引致環境污染、居民生活受到嚴重影響。學生學的是個別工業類型的生產方式和其過程中包含什麼危害環境的物質,而至於學生作為個人對工業污染的觀感、他覺得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育何者較為重要,是否參與生態保育的抗爭活動,都是他的個人選擇,地理科老師是管不了的。 本人認為教育工作者的責任是教授知識給學生,而學生在學到知識之後有何感覺、是否會進而參與相關的社會行動,都是超出教育應該干預的範圍的。而官方指引其中一個最受到猛烈批評的一點就正正是其企圖建立學生對國家象徵的強烈情感認同,所以《指引》務必在情感培養上有更加詳細的考量。
結語: 訂立《指引》指引之外
《指引》的使命是「培育對香港的未來有承擔及積極參與的新一代公民,建設有活力的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p.2) 公民社會是相對於政治實體的制度,而一個活躍和強大的公民社會能有效監察政府,保障公民權利。不過,政府作為提供公共服務的提供者,掌握了正規教育的主導權,雖然政府已經宣佈取消三年的開展期限讓學校自行決定是否開設德教育及公民教育科,但是其仍能透過其他渠道的教育政策發揮影響力。故除了修訂非官方的公民教育指引外,民間有必要另辟途徑,傳播有別於官方的公民概念,方能促進公民社會的發展。
原文: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4633
教協:《民間公民教育指引》(諮詢稿) (2012.10.24 版)
http://www.hkptu.org/education/?p=7443
2012年10月18日 星期四
黃俊邦: 國教陣地戰困局——從一間小學說起
圖:家教會會員大會訂於早上八點半舉行,緊接親子旅行活動
上月反國教運動在政府總部結束佔領後,呼籲大家持續關注學校事務,在各自的位置努力。昨日又幾千人重返「公民廣場」,呼籲大家要將運動遍地開花,進入新階段。好了,這個新階段是什麼?潘先生及阿寶和女兒在反國教運動期間,也有熱心參與多晚的集會。他們女兒的學校——嘉諾撒培德學校,屬天主教香港教區,教區一直表示不會於今年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雖然如此,但兩人認為國民教育一直以來「已經以不同的方式滲曬入去」,因此仍然希望更多地關注學校的事務,他們發現,橫在他們面對的是一座巨山,這也許是每間學校的陣地戰——所謂運動的新階段——最真實的寫照。
家長會變家長課
故事從今年九月份說起,因著社會反對國民教育議題熾熱,擁有一位就讀小四女兒的潘先生及阿寶分別去信校長,就「國民教育」及「以普通話教授中文」兩件事向學校提出意見,他們本來對女兒在學校的學習也不甚了了,但在反國教運動期間,開始留意女兒接受的學校教育。後來他們獲覆信指將於十月十三日的「小一至小六家長會」上解答,然而當日的情況令他們感到失望,其中所反映的,亦是長久以來家校關係猶如學校領導家長的統屬關係。
當日潘先生及阿寶懷著期望出席家長會,然而他們發現,學校與家長似乎從來沒有就校政作討論的傳統,那個傳統是家長一般十分信任學校,不認為自己在校政上有任何角色,這當然包括他們兩人在反國教運動前的想法。
家長會當日約有八十名家長出席,「家長會」開首近兩小時的環節,分別是校長及教員上台向家長進行題為「哪有不動氣的父母」的演說。兩人乖乖聽畢全部發言,當演說結束,終於到了「答問環節及小休」環節,校方的主持卻打算匆匆跳過此環節,著家長到各自的班房會見班主任。,這或許不是校方故意不讓家長發言,而是因為從來沒有家長有問題要問校方。
當時潘先生舉手發問,就「以普通話教授中文」一事作跟進提問,他講話約兩分鐘後便被校方人員收咪,表示時間關係不能再發問。他不服並繼續高聲發言,最終校方並沒有公開回應他的提問,只著他此環節後留下私下再談。其他家長紛紛鼓掌支持校方的決定,並各自到其他班房會見班主任。
討論困難重重 「你講既野好深」
潘先生與阿寶均在該環節結束後留下,與校長及負責中文科的鄭老師私下再談,整個過程可說是困難重重。
香港整個的教育制度深深陷於市場化思維之中,把家長視為顧客而不是「持份者」,這不是一時三刻可以解決。對於潘先生及阿寶提出的問題,趙校長表示「食野唔岩可以去第二間」,用普通話亦是「大勢所趨」、「大學以前都無 IT 科目」,亦「影響唔到你個女」。阿寶回應說 IT 是應用科目,與深刻地影響人的思維方式的語言教育有分別會面最終校長竟表示「你地既理據好深」,又說潘生潘太是「拔尖心態」,最後更表示「唔鍾意可以轉校」。
政府在撤回指引之後,常常念茲王茲說學校有自主權,然而這不過是一個神話。學校獲得多少資源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政府,在課程內容上,教育局可以透過指引及公開考試進行「宏觀調控」,甚至乎政府贊助甚麼類型的課外活動,無不影響著學校的日常運作。這意味的並不是幾份白紙黑字的文件或指引,而是一種思維模式。
阿寶回憶起那日的討論,她對鄭老師的印象是很熟悉課程範圍及發展,是一個盡責的老師。除了中國語文學識豐富外,亦很了解粵語、普通話由來、特色及兩者分別。縱然如此,他們可以改變教育局提出的「普教中」的大勢嗎?
過場式民主的家教會
正因為家長從來不大過問校政,信任學校或是認為自己不及學校的「專業判斷」,以致在學校缺乏討論及民主的土壤。「活化」家教會,防止學校重推「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真的是談何容易。
就在上述那次家長會翌週的星期一,潘先生在學校的網頁上,發現一封由家教會發出的「嚴正聲明」,全力支持學校推行「普通話教中文」。用上措辭嚴厲的「嚴正聲明」的字眼,潘先生及阿寶感到非常愕然,不過是一個反對的聲音,真的需要高調發出聲明?經此事件之後,二人感到校方及家教會根本壓根兒不歡迎討論。
就在看到那份聲明的當日,他們又收到一張通告,表示本星期日二十一日將舉行家教會會員大會,不足七日通知。大會時間安排在早上八點半,全長一小時,在通告上列明是因為要配合一個由家教會舉辦的親子旅行活動,該活動將於同日早上九點半出發。冠冕堂皇的理由可以是「確保足夠的人數出席會員大會」,然而當大會只有一小時,而接著大會的活動是旅行,誰還會有心認真參與會員大會,就校政提出意見?當然,現實的原因是其實對大部份家長來說,會員大會與親子旅行是同一回事。
他們兩人均表示,他們不是「要搞事」,只是希望認真與校方討論和溝通,阿寶便曾主動向校方提議可協助學校舉行公民教育課及座談會,但沒有回音。他們希望天主教教區能夠為轄下的學校,訂定一個完善、真正與家長溝通的機制。
這是其中一個「公民廣場、遍地開花」的故事。阿寶說「我知道好難,但唔通難就唔去做?」
原文:獨立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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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11日 星期四
文傑: 從公民、國民概念看政治教育
國民教育中國民二字的意思很值得我們深究。國民可指國家公民,亦可指國家民族,兩者是截然不同的概念。政府在零八年推出德育及公民教育科課程指引,現已「正」名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並強調公民教育乃國民教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兩是沒有必然衝突。但事實上, 兩者之間的關係真的如此「和諧」嗎? 本文將作詳細探討。
公民, 民族, 國家與政治教育
究竟國民二字是指一國的公民,還是國家的民族呢? 無論是公民與民族,這兩個概念皆與國家扯上關係,但是它們各自涉及到的是國家的不同面向,在思考我們心目中理想的政治教育模式前,先分別清楚這些概念的意思是必要的。
公民與國家是一種合約式的社會關係,強調的是國家成員的權利與義務,在政治系統中的民主參與,和執行國家權力的政府為民眾提供的各種社會福利和公共服務。在公民概念下的政治教育,著重的是教導同學了解他們的權利與義務,培養他們政治參與的意識,及相關的知識和技巧,和監察政府的重要性。
在民族國家的觀念下,國家就是民族的代言人,兩者之間的關係是感性的,情感化的。其中所強調的是民族透過國家政治實體的建立,體現民族自決精神,其中最核心的思想是視整個民族為一命運共同體。民族觀念是建基於民族象徵,文化, 歷史,和血脈種姓等元素上的。在此視野之下的政治教育重視培養學生的民族概念想像,認知自己的民族是與別不同的、是神聖的,以建構民族身份的認同感。
一國兩制下的政治教育統戰
無論對北京或香港政府來說,促使香港人心回歸,加強中港融合,都是當務之急。在經濟合作,憲制關係,社會融合等載體中,當局的政治教育特別依重民族情感。特首梁振英多番強調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香港與中國屬於同一命運共同體, 推行國民教育理所當然。而在國民教育的課程指引文件中,政府強調對學生家國情懷的培養,提倡以情感為依歸的教育,對民主,自由和人權等公民概念雖有提及,但其篇幅遠不如國情(國家情況,情懷,情感)部分,官方的取態無疑是較接近民族國家的概念的。
香港的公民/國民政策
然而,香港政府對永久居民身份的政策是比較偏向公民的概念的。但凡在香港出生或居住滿七年者,不論共民族種族背景,均可成為永久居民。而且現在的香港永久居民中, 除了佔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中國人之外,還有其他族裔的人士,而這些族裔不同於中國的少數民族,他們是中華民族以外的少數族裔。就算是中國大陸的華夏同胞要移民香港,也要先通過兩地政府的行政程序,民族血緣並不是獲得香港永永久居民身份的唯一條件。 由此觀之,直接套用民族國家的框架來解構香港社會,甚至用以制定香港的政治教育政策, 未免跟政府現行的公民政策有所違背。
重新思考公民或國民教育
作為政府的一部分,香港教育系統應該向社會, 香港政府, 還是北京負責呢? 政治教育是影響年輕一代的思想情感的工具,它本身也現存政治體制的產物,反映了領導班子如何看待公民,國民,一國兩制等概念, 反映了他們想推動的政治文化 。一國兩制之下,宏觀的憲制框架的確是已經制定了。 但是至今, 從國民教育的官民紛爭中可以看到現存憲制未必能反映香港人的政治價值觀。要達到政治教育方面的共識,我們必先要思考究竟我們應該如何看待公民和國民的概念。
原文: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4451
香港人權監察致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先生公開信:詢問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詳情(2012.10.11)
教育局局長
教育局
香港添馬添美道2號政府總部東翼11樓
公開信:詢問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詳情
吳克儉先生:
欣悉政府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任期內不會再推行課程指引,然而香港人權監察認為決定仍有含混之處有待澄清,特此來函查詢。
一、有否適用的課程架構
教育局指「在專業自決的原則下,如果辦學團體和學校自決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政府和社會人士應予以尊重和信任。學校可自由採納其在專業判斷下認為合適的教學指引和相關教材,政府不作規定,也不再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提供任何規定性或官方的課程指引。」 [1]
人權監察就此詢問:
1. 教育局指不會再為「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提供任何規定性或官方的課程指引。若學校推行德育、國民教育及公民教育時,有何參考原則和方向?2008年新修訂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架構是否仍然適用?
2. 若學校推行的德育及國民教育內容偏頗,屬政治宣傳,欠缺批判思考,教育局會如何處理?
二、國民教育配套
3. 局長回應記者詢問若無指引,這科是否不會有視學時,表示「因為擱置的關係,已經沒有官方或規範式的指引存在,所以學校如推行活動時,我們已明確說清楚,教育局不會以這個作為依歸作視學的原則及標準」。
這是否代表教育局仍會就德育及國民教育視學?若會視學,視學的原則和標準為何?
4. 早前政府指53萬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津貼改名為德育及國民教育津貼,適用於價值教育、生命教育、公民教育及性教育等,卻欠人權教育及法治教育。當局為何遺漏人權教育及法治教育?在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後,教育局會否增加撥款津貼?若會,將會適用於甚麼範疇?
5. 教育局一直有資助及組織師生大陸國情團或培訓班。在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後,教育局會否繼續撥款組織舉辦上述活動?若會,原因為何?教育局有何措施確保上述活動並非偏頗洗腦,政治宣傳?撥款數額會否增加或減少?若會,原因為何?
6. 教育局一直資助委託團體舉辦大陸國情團、出版教材、舉辦培訓班等,其招標程序、審批準則及檢討成效詳情為何?在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後,教育局會否繼續撥款予委託團體?若會,原因為何?教育局有何措施確保上述活動並非偏頗洗腦或政治宣傳?公眾有否便捷途徑獲得足夠政府資料,用作監察?
7. 國際上,認識國情和如何做國民的知識,開放社會的普遍做法是作為多元公民教育的一部份施教,同時強調公民教育中的人權教育元素,更不會將國民教育變成『一教獨大』,以至背離、邊緣化甚至取代和損害現代公民和人權教育。公眾反對『國教指引』和『國教成科』,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亦是因為這種不良做法。就此,請問教育局、民政事務局和其他政府機構等會否盡速調整國民教育、公民教育及人權教育撥款,避免資源傾斜向所謂『國民教育』?會否繼續貶抑甚至蠶食公民和人權教育資源?詳情如何?
三、重推科目的程序與諮詢
8.今後政府推出任何課程指引(無論是否關乎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或要求學校將某些項目獨立成科,過程中政府當局會有何種制訂、諮詢、開展和推行程序?有否學生、家長、教師及社會人士能夠實質參與的機制和途徑?例如會否改善現行由教育局制訂,課程發展議會就課程發展向政府提供意見的機制,加入學生、家長、教師以至社會人士參與?
9. 教育局會否檢討現時推行公民教育和人權教育是否足夠?教育局有否檢討當局資助、主辦、協辦或提供便利和支持(包括派員充當評判、頒獎、主禮或嘉賓等,又或以任何形式增加其『官方認受性』)的國民教育或學習計劃(如『同根同心香港初中及高小學生內地交流計劃』等)、活動及教材等有否洗腦偏頗,干預學生思想和表達自由,例如不當地要求學生政治認同和投入感情?過往、現在和未來,有哪些中央和內地機構或其相關人員參與國教的工作?詳情如何?
四、國民教育大陸學習及交流活動資料庫詳情
局長指「有些人很擔心資料庫中有很多(學生)名稱,如果學校提交教育局,教育局便可得到很多資料,並可進行各項審查。[…]我與同事確認了,在軟件上我們已把這部份刪除了,教育局以往沒有,將來亦不會取走任何學生的個人資料」。[2]
就此,人權監察詢問:
10. 教育局過往有否採用或轉移資料庫已收集的學生個人資料?若有,用途和詳情為何?
11. 教育局會如何處理已收集的學生個人資料,尤其這些資料是違反學生和家長知情同意和其他公平等原則收集和轉移?會否全部銷毀?如會,何時銷毀?
12. 教育局在軟件上刪除了哪些個人資料項目?保留了哪些項目?為何有必要保留這些項目?
13. 教育局會否廢除整個資料庫?若否,原因為何?
14. 人權監察觀察到:香港社會反對政府及學校收集任何市民(尤其學童)個人政治表現、傾向和參與的記錄,更不容任何政府部門、公私營機構或個人,建立或使用便利政治審查或監控的個人或集體資料檔案系統。
教育局是否願意為了釋疑,廢除國民教育大陸學習及交流活動資料庫?如否,當局有何措施足以回應這些關注?
15. 人權監察擔憂,即使有關資料收集削減至只是按校累積的統計資料,實際上仍會製造壓力,變相逼使學校和老師「交數」,間接督促甚至逼使家長和學生參與「洗腦團」等活動。教育局有何措施釋疑?是否願意廢除國民教育大陸學習及交流活動資料庫,以消除這些疑慮,並給予學校和老師充分專業自主?如否,當局有何措施足以回應這些關注?
16. 若教育局認為日後仍有必要就國民教育活動收集和使用某些最低限度的學生個人資料,會否諮詢私隱專員、關注團體及公眾,以確保符合私隱權、私隱法例及公眾期望,並納入保障私隱的良好做法,才繼續推行此改良版本的資料庫?在改革整個系統前,當局會否暫停收集資料?若否,當局有何措施足以回應這些關注?
當局若設諮詢,會否包括整個新版本的資料庫系統,包括收集的目的和用途,資料保留、轉移、銷毀和保安等制度?如否,當局有何措施,足以回應這些關注?
17.若私隱專員和公眾認許日後仍有必要就國民教育活動收集和使用某些最低限度的學生個人資料,可否改由學生就讀的學校自行管理和操作,並且只限推行改良版本,在轉校時才將必要和最低度的個人資料隨學生轉移他校,而不必經由教育局或他人?當局有何措施,確保學校不會收集或轉移任何市民(尤其學童)個人政治表現、傾向和參與的資料?
五、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
18. 委員會如何增加有關國民教育的透明度,以釋除公眾疑慮,例如會否建議學校將國民教育教材(特別是工作紙)、評估方法及準則,公開上網,讓學生、家長、校友、其他教師及公眾人士表達意見,提出改善建議?如果會,會否要求於使用前上網,還是使用後一個限期內 (如一個月內)上載學校網頁?
六、公民教育及人權教育
19. 教育局會否按1996年《學校公民教育指引》基礎上改善多元公民教育,並按《聯合國人權教育和培訓宣言》、《世界人權教育方案》及聯合國「引導兒童熟悉人權概念──循序漸進法」加強人權教育?
20. 教育局會採取甚麼措施,令德育、國民教育及公民教育符合適用於香港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及《兒童權利公約》訂明的人權原則和教育目的?
香港人權監察謹啟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一日
註釋:
[1] 政府新聞稿《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正式擱置》2012.10.8
[2] 政府新聞稿《教育局局長吳克儉及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主席與傳媒談話全文》2012.10.8
原文: 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1011
余在思: 呂明才小學陣地巷戰隨想
特區政府就全城關注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下稱「國教科」)獨立成科,以至近日新界東北發展計劃,都曾經三番四次地重申一種說法,就是政策推行並非今天之事,政府在過去經過了很長時間的諮詢和研究工作,期間亦沒有遇到任何反對,反而處處聽到支持之聲。因此,這個常常叫人不要將事件政治化的政府,卻率先將事件政治化,並將矛頭指向一些別有用心的政黨、政客或者社運份子,諉過於人。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上述語言「偽」術當然是為了轉移視線,以圖淡化官民之間的矛盾,用「已做了很長時間的諮詢」和「香港長遠利益」作檔箭牌,顛倒是非黑白。明明是廣大市民反對國教科,卻說成是一小撮人從中作梗,破壞社會發展安寧。如此陰謀市民和分化市民的做法,最終只會適得其反。暗設網羅者,到頭來丟在自己所設的網羅中。與民為敵,出賣市民,怎說都不是文明社會所應取的管治王道。
在過去兩個月,我作為沙田呂明才小學的家長,對上述的說法如何在學校的層面運作,眼界大開。同一番說話,出自於一個特首、政務司司長、教育局局長,與出自於一個呂小校長,其中含意想像不同,卻又殊途同歸。當坊間風風火火地反國教科,我起初滿以為一張「唔好搞我個仔」的直幡,在遊行隊伍中飄揚,已能清楚準確地道出了廣大家長走出來反對國民教育的心聲。但大遊行、集會和政總以外及以後,反國教的深耕細作又是另一真章的展現,有說那是陣地戰實不為過。
呂小家長反國教進程:
踏入八月份,反對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發起了一人一信的行動,家長們可以去信或電郵予校方,查詢校方會否在九月份開辦國教科。當時正值暑假,校方大條理由拖延回覆。但怎拖也得給家長有個交代。校方於是在八月廿一日,以電郵回覆了查詢的家長,將一份會於九月開學日派發的通告事先張揚作回應。通告內容指出,沙田浸信會呂明才小學(下稱「呂小」)將會於九月開學時,便會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此一消息令活在反國教浪潮中心情大起大落的家長們十分憤怒,不理解何以校方甘冒社會之大不韙,仍一意孤行推行國教科。
這封回條不消多說,自然很快便在網絡上流傳。之後數天,呂小便成為媒體報導追訪的紅星。作為家長的我,雖知學校一直走在政府教育政策的最前端,樣樣都要快人一步理想達到。而光從校內樓梯間掛滿各政府要員到訪,甚至溫家寶總理也跟校長握手的照片來看,這理想一直都充分地體現。所以我跟別的家長都大概猜測呂小紅星,早已自動染紅了。再加上後來有校友查證,校長原來是當區委任區議員,這就更加深了外界包括家長猜想校方與政府之間存著不可告人的政治合謀。陰謀論從此高唱入雲。
九月三日,正式的開學日。許多家長專程來到學校門外,為要看個究竟。傳媒也早早到來,守足全日。當天除了校友關注組和反對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的成員外,我碰上了主要的呂小持份者——子女正在學的家長們。這些家長和其子女可堪稱為國教科推行下的苦主,他們自發地列印聯署表格,在校門外搜集家長簽名,訴求簡單不過,就是要求校方儘快召開全校家長會,交待推行國教科的來龍去脈。短短半小時便收集到一百三十多個聯署,並於翌日呈交校方。但這百多位家長的心聲,沒有獲得預期即時的回應。在苦等了整個八月份後仍要再等與校方公開直接的會面對話,家長們自然氣上心頭,對校方處理方法十分不滿。在另一邊的政府總部,由學民思潮發動的佔領行動也開始了四天。一天比一天多人聚集,情緒和意志一天比一天高漲。
群眾的集體行動力真不容輕看,來到九月四日,呂小校方突然召開記者會,向傳媒公開國教科課程,解釋呂小並沒有進行洗腦教育,辦學團體的總幹事也現身其中,最後在不大曉得底蘊下,向大眾好像道出了含糊的「暫緩」二字。再過一天,校方透過學生向家長發放了一張小便條,通報原定於星期五第一堂開展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將會以過去的公民教育科暫代之。這時,家長看來還像被視作局外人,要迂迴地經過傳媒,以及一張便條來繼續揣測校方就國教科的安排。
有趣的事情發生了。同日晚上,那位呂小辦學團體浸信會聯合會的總幹事徐牧師,居然在同屬該會的退休牧師朱耀明的陪同下現身政總。我們有不少家長與許多市民一樣,早上上班,下班便到政總集會,一同與反國教運動的市民,經歷與政府角力下變幻的日子。那位總幹事上台準備說話時,大家都屏息靜氣,期待他就呂小開展國教科一事說出一個清楚的「撤」字。但他卻支吾以對,並說了一番仿似帶人遊花園的閒話,就連早上跟傳媒說過呂小會考慮暫緩國教科的說法也吐不出來。他只是重申現在的呂小其實一直本著基督教精神推動德育教育,故此現在計劃推行的國教科,不是政府被形容的洗腦科。總幹事如此說法當然充分反映了他對甚麼是國教科,與及與國教科有關的爭議問題毫無所知。現場群情洶湧,總幹事好像時空錯誤地置身其中一樣。在旁的朱耀明牧師急急來為他解圍,連連的喊「撤」。最後總幹事在面子與形勢下,以個人意見形式表達要全面撤回國教科的立場,並指出會努力在聯會及呂小內推行撤科。
經過了信息混亂與荒誕的兩三天,家長們逼不得已需進一步地組織起來,互通資訊,希望獲得官方及民間任何關於推動國教科的消息,及強烈要求撤科。事態來到九月七日,校方才在校內內聯網,正式公布跟隨辦學團體的指引,暫緩一年推動國教科。我為到之前好像是聯會與校方之間那籠裏雞作反感到可笑。是否因為總幹事在眾目睽睽下脫口而出了未經討論下的「暫緩」,才最終令事件獲得如此意想不到的結果呢?但無論理由如何,就是來到公布暫緩國教科的那天,家長在開學日聯署希望召開全校家長會的要求,仍未有落實舉行的回應。不過,我們真的認識到市民集體的力量,才是推動改變的關鍵。
一直要等到九月十四日,才經由家教會召開了全校家長會。有關這個家長會召開前,家教會此地無銀要求出席家長簽署同意不可攝影、不可錄音及參與家長必須在經過用證件核實身份後方可內進參與的安排,均令不少家長與及公眾憤怒,感到無理之餘,也感到互信破產。但一班家長們仍然希望把握這次機會,聆聽和交流討論呂小推行國教科的考慮及意見。結果是,全場只是有家教會會長、校監、校長、副校長和辦學團體代表講話,與及選擇性地回應出席家長們的字條發問,家長光聽沒交流地呆坐一個半小時後散會。如此形式化的家長會,沉悶和校方自我保護的程度,遠遠較政府召開的公眾諮詢會更不堪。但不堪還不堪,個半小時的發言,校長總算道出了呂小推國教的原因。從她口中,我聽到了之前在政總公民廣場上聯會總幹事的那段帶人遊花園的閒話再次清晰演繹。校長就國教科的想法,其實不像外界所猜想那種簡單不過的為政權服務而已。她說,其實當初教育局推出課程指引時,便邀請了呂小參與分享會。會後,校長跟老師開會商議,認為國教科課程指引不難辦到,因為課程中所要求的德育部份學校一直有做,加上自回歸後全港也推行的國情教育,也不見得與校方現有的存在很大的差別,而最重要的是,愈早推行課程,便能愈早獲得政府的資源津貼,大有著數。校長說到這裏,我便如夢初醒,了解到校方與教育局在推行國教科時的相互關係是如何起作用的。其中連接點便是那由上而下發放的資助。
教改和校本條例自回歸後不斷削弱辦學團體對學校的管治權力,而學校的運作,亦在政府欠缺長遠的教育政策而變得短視,被逼投入市場競爭的桎梏中。學校為了生存,往往要想出千方百計提昇自己,改善設施,確保評核過關之餘,亦要催谷學生考獲優良成績。在這,問題便來了,學校如何找尋資源來滿足競爭時的所需?其中一個方法,不就是從政府或各項的教育基金中取得嗎?如今,政府在推國教科時,毋須審查,二話不說便每所學校派發五十三萬大元。這筆可觀的津貼,除國民教育科外,校方還可以以千百萬相關理由來運用和轉化之。校長若說呂小一直以來都在推行與國教科沒甚差異的教育內容,現在只須稍稍調節便能輕易取得五十三萬的津貼來用,如意算盤打得響亮,若非有廣大的社會壓力,可想而知,水到渠成,必能成全。
由是觀之,呂小校長與及認同推行國教科的人,應該不會承認和接受國教科是洗腦教育,因為洗腦與否早已在他們辦學時的考慮中被剔出來,尤有甚者,學校的管理者可能在回歸以來大量的國情教育或愛國教育洪流中,漸漸被洗去對清泉的想像,久而久之,一切便變得理所當然,他們也缺乏了對其中內容之反省能力。這就好像一個城市過慣了以發展主義為名的生活時,對發展主義那種非必然性與及所產生的暴力已沒有批判的能力一樣。無怪乎家長們在竭力檢視各科教材時,不斷發現到許多被稱為「染紅了」的內容成份!這真的不是一天煉成,而是經年累月的潛而默化。
一次國教科的社會運動,將一種政治經濟學的想像重新帶回到家長的視野之中。整個香港所經驗的管治,都不全是以大石壓死蟹的模式進行,甚至也不存著宗教般對政權的赤誠效忠。因此目下的校本,其實是充滿各式各樣利益計算的複合體,也是一個我們需要重新認識各持份者於其中的角色、位置、權力的黑箱子。當家長和學生開始積極地去介入校內大小不同的組織及決策架構時,想必會令到這個超穩定的黑箱子變得活躍起來,甚至被打開與重組。
我不會說如此變化未來必然諸事皆美,但可以肯定的,是任何過份簡化的思考,包括過去做著又沒有人反對的就一定是對的諸想法,以及各種二元對立的陰謀論,在進入陣地巷戰的階段後,將會不斷被實踐所質疑。如此的反國教,將過去的一切都反轉了和翻開了。那是一段我們過去輕忽了過去,唯有在跌跌碰碰中,香港公民社會才會漸漸長大,發展出一種獨立於以利益和政權為本的思考來。
註1:本文刊載於《明報》世紀版,2012年10月11日。由於刊登版面有限,所以編輯作了適度刪減,故在此張貼全文。
註2:圖片來自《星島日報》,2012年9月5日。圖中為浸聯會總幹事徐彼得牧師,站在他左邊則為朱耀明牧師。
原文: 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4448
2012年10月10日 星期三
政府應撤國民教育科 重推公民和人權教育(10.8新聞稿)
政府應撤國民教育科 重推公民和人權教育
2012年10月8日
香港人權監察就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今日通過「建議政府宣佈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不應要求學校使用指引,亦不應作為視學依據,政府亦接受這些建議,表示謹慎的歡迎,並期望這項擱置是無限期。人權監察認為政府亦應徹底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停止運用行政、活動資助、資源和財政誘因等措施,推行沒有「國教指引」之名、而行染紅之實的「國民教育」。政府應停止資助促銷洗腦團,廢除紅色學習檔案系統,銷毀已違規收集的個人資料。
擱置指引不撤科,滲透式洗腦未除
人權監察必須指出,政府在推出「國教成科」和「國教指引」之前,已藉中港當局的政治影響力、提供活動、資源、財政誘因、視學等措施,溫水煮蛙地在港推行滲透式「國教」洗腦。
人權監察認為政府擱置課程指引,但不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不過是維持推行滲透式洗腦國民教育的現況,包括偏頗教材、國情洗腦團及紅色學生學習檔案等。而教育局手握學校資源分配與監察權力,可影響甚至主導學校,或會造成假自決。
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主席胡紅玉會後表示,委員會認為德育、國民教育及公民教育對學生很重要,在學校自主決定是否開展科目的前提下不應撤科。[1]
人權監察擔憂,委員會並無提出徹底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也無同時叫停政府運用行政、活動資助、資源和財政誘因等措施,推行沒有「國教指引」之名、而行染紅之實的「國民教育」,恐怕只會養虎為患,有助維持現行滲透式的「國教」洗腦,日後形勢轉變,政府或會重推偏頗的「指引」。學校師生家長及公眾仍須保持警覺。
紅色學習檔案製造壓力
教育局今年強制學校上報學生參與大陸學習及交流活動紀錄,家長學生不得拒絕上報紀錄,只可選擇是否將紀錄轉進升讀學校,當中教師須評估學生表現。人權監察批評,即使有關資料削減至只是按校累積的統計資料,仍會製造壓力,變相逼使學校和老師「交數」,間接督促甚至逼使家長和學生參與洗腦團等活動。
紅色學習檔案有違私隱 修訂方案仍否侵權違法
早前教育局透過電子系統要求學校呈交學生參與國民教育活動情況,收集學生的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註冊編號、性別、活動中擔當職位及表現、是否把記錄列印在成績表等,[2]這種收集和轉移缺少知情同意和公平,並且過度收集資料,加上缺乏資料庫的保安要求、保存期、誰人可閱覽資料庫內資料等,[3]有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多項保障資料原則,侵犯學生的私隱權,更開創自學齡開始建立市民個人政治傾向敏感檔案的惡劣先例。
教育局今天表示會修改檔案系統,人權監察擔憂這表明政府仍想藉洗腦團等活動洗腦。人權監察因此促請當局停止舉辦洗腦團等活動,並且廢除紅色學習檔案系統,銷毀已違規收集的個人資料。
應推公民教育,加強人權教育
人權監察重申,政府以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取代多元公民教育屬倒退做法。若要香港學生認識國情,應該置於多元公民教育之下,加強人權教育,提倡獨立批判思考,並應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如思想和言論自由,培養尊重人權、培養對各自文化的認同及推廣各國、族裔、民族平等教育目的,教材和活動等資源則應客觀多元,在上述的原則下討論黨國民族等基本概念。政府應在1996年未盡完善的《學校公民教育指引》基礎上,改善公民教育的指引,參照《世界人權教育方案行動計劃》加強人權教育。
-完-
註釋
[1] 商台《委員會建議擱置國教科指引但不認同撤科》。港台《胡紅玉:將建議政府擱置國教科課程指引》2012.10.8。
[2]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育局記錄學生內地學習資料 家長學生擔心是檢視愛國指標》,2012年9月26日,http://www.hkptu.org/education/?p=6836。
[3]教育局通函第184/2011號,「國民教育內地學習及交流活動資料庫」,2011年12月14日,http://dusijun.files.wordpress.com/2012/09/edbcm11184c.pdf。
原文: 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108
2012年10月8日
香港人權監察就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今日通過「建議政府宣佈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不應要求學校使用指引,亦不應作為視學依據,政府亦接受這些建議,表示謹慎的歡迎,並期望這項擱置是無限期。人權監察認為政府亦應徹底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停止運用行政、活動資助、資源和財政誘因等措施,推行沒有「國教指引」之名、而行染紅之實的「國民教育」。政府應停止資助促銷洗腦團,廢除紅色學習檔案系統,銷毀已違規收集的個人資料。
擱置指引不撤科,滲透式洗腦未除
人權監察必須指出,政府在推出「國教成科」和「國教指引」之前,已藉中港當局的政治影響力、提供活動、資源、財政誘因、視學等措施,溫水煮蛙地在港推行滲透式「國教」洗腦。
人權監察認為政府擱置課程指引,但不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不過是維持推行滲透式洗腦國民教育的現況,包括偏頗教材、國情洗腦團及紅色學生學習檔案等。而教育局手握學校資源分配與監察權力,可影響甚至主導學校,或會造成假自決。
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主席胡紅玉會後表示,委員會認為德育、國民教育及公民教育對學生很重要,在學校自主決定是否開展科目的前提下不應撤科。[1]
人權監察擔憂,委員會並無提出徹底撤回德育及國民教育科,也無同時叫停政府運用行政、活動資助、資源和財政誘因等措施,推行沒有「國教指引」之名、而行染紅之實的「國民教育」,恐怕只會養虎為患,有助維持現行滲透式的「國教」洗腦,日後形勢轉變,政府或會重推偏頗的「指引」。學校師生家長及公眾仍須保持警覺。
紅色學習檔案製造壓力
教育局今年強制學校上報學生參與大陸學習及交流活動紀錄,家長學生不得拒絕上報紀錄,只可選擇是否將紀錄轉進升讀學校,當中教師須評估學生表現。人權監察批評,即使有關資料削減至只是按校累積的統計資料,仍會製造壓力,變相逼使學校和老師「交數」,間接督促甚至逼使家長和學生參與洗腦團等活動。
紅色學習檔案有違私隱 修訂方案仍否侵權違法
早前教育局透過電子系統要求學校呈交學生參與國民教育活動情況,收集學生的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註冊編號、性別、活動中擔當職位及表現、是否把記錄列印在成績表等,[2]這種收集和轉移缺少知情同意和公平,並且過度收集資料,加上缺乏資料庫的保安要求、保存期、誰人可閱覽資料庫內資料等,[3]有違《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多項保障資料原則,侵犯學生的私隱權,更開創自學齡開始建立市民個人政治傾向敏感檔案的惡劣先例。
教育局今天表示會修改檔案系統,人權監察擔憂這表明政府仍想藉洗腦團等活動洗腦。人權監察因此促請當局停止舉辦洗腦團等活動,並且廢除紅色學習檔案系統,銷毀已違規收集的個人資料。
應推公民教育,加強人權教育
人權監察重申,政府以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取代多元公民教育屬倒退做法。若要香港學生認識國情,應該置於多元公民教育之下,加強人權教育,提倡獨立批判思考,並應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如思想和言論自由,培養尊重人權、培養對各自文化的認同及推廣各國、族裔、民族平等教育目的,教材和活動等資源則應客觀多元,在上述的原則下討論黨國民族等基本概念。政府應在1996年未盡完善的《學校公民教育指引》基礎上,改善公民教育的指引,參照《世界人權教育方案行動計劃》加強人權教育。
-完-
註釋
[1] 商台《委員會建議擱置國教科指引但不認同撤科》。港台《胡紅玉:將建議政府擱置國教科課程指引》2012.10.8。
[2]香港教育專業人員協會:《教育局記錄學生內地學習資料 家長學生擔心是檢視愛國指標》,2012年9月26日,http://www.hkptu.org/education/?p=6836。
[3]教育局通函第184/2011號,「國民教育內地學習及交流活動資料庫」,2011年12月14日,http://dusijun.files.wordpress.com/2012/09/edbcm11184c.pdf。
原文: 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108
2012年10月8日 星期一
民間反對國民教育科大聯盟聲明:肯定群眾力量。未來仍存憂慮
對特首梁振英今日宣布接受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委員會的建議,擱置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民間反對國民教育科大聯盟認為,政府已回應聯盟及群眾部分訴求,彰顯群眾運動取得的成果。可是,政策仍然留有尾巴,市民必須繼續監察。
大聯盟認為,政府的宣布清楚指出指引已失去官方指引的導引能力,政府不會要求學校使用該指引,不會作出檢討或修訂,而指引也不會成為視學的依據,對學校已再沒有約束力。大聯盟認為指引已經名存實亡,形同虛設,但政府始終堅持不用「撤回」字眼,大聯盟表示失望。
大聯盟認為撤回國教科必須有三個同時出現的原則,包括不設時限性、不獨立成科,以及撤回課程指引。政府在九月八日已回應了首兩項,只餘課程指引部分未有處理。
就政府今日的宣布,大聯盟認為肯定了民間的訴求,包括:
• 擱置課程指引,並強調指引已失去官方指引的導引能力,不會要求學校使用,不會成為視學依據,對學校沒有約束力
• 取消「國民教育內地學習及交流活動資料庫」內所有學生的個人資料
但政府的政策仍然留有尾巴,現實上洗腦式國民教育也已經化整為零,令人憂慮:
• 洗腦式國民教育或已滲透各個級別和學科
• 政府未來可以透過銀彈政策利誘學校開科
因此,大聯盟呼籲市民必須要繼續作出監察,進一步推廣有普世價值的公民教育,而已經成立的校友或家長關注組織以及民間團體,需要繼續發揮「遍地開花」的力量,繼續守護孩子的思想自由。
葉寶琳
原文: 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14422
2012年7月31日 星期二
黃國鉅: 國民教育,錯在「國民」
在反對國民教育的聲音中,常聽到一種說法:「我們不反對國民教育,但內容不可偏頗,要提六四等……」先贊同對方的前提,再斟酌內容。這等於敵人送一隻木馬來,守城的人竟先讓木馬進城,然後才慢慢看它肚子裏裝的是什麼。如此開門引虎,把自己置於危險的境地而不知。
所謂國民教育,英文叫national education,光看此詞已經不倫不類,惹人生疑。有人說國民教育外國也有,是每個國家的責任云云。此乃混淆視聽之說!觀乎民主自由國家,只聞有「公民教育」(civic education),而未聞有「國民教育」(北韓、伊朗等獨裁專制國家自然除外)。公民教育的目的,是讓人民認識自己作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從立國歷史、憲法精神、政治制度、人民基本權利等,培養成有意識和責任感的公民,是智性的認識,與所謂國民教育的「認同祖國、培養民族自豪感」的感性認識,兩者風馬牛不相及,且互相牴觸。
甚至連政府自己的諮詢文件,引用日本、新加坡、南韓、意大利、法國、愛爾蘭等所謂「外國例子」,都只見有「公民教育」(civic education)一詞,而未見有任何國家推行「國民教育」一例。然而,諮詢文件卻竟然以「不同國家推行國民/公民教育的課」來描述之,可謂偷換概念的極品。(見《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諮詢稿》頁54)另外,諮詢文件又引用策發會檢討報告,提到法國、美國、澳洲等國為例子,同樣都只有公民教育的內容,而不見「國民教育」一詞。策發會文件還這樣理解國民教育:「國民教育的定義並不十分統一。本文說的國民教育是一種圍繞國家建立國家觀念的教育。透過國民教育,使每一個國民成為能遵守國家法律,能照顧國家利益、能負擔國家命運的人。」(策發會《香港推行國民教育的現况、挑戰與前瞻》(2008)頁1注1)其言語之閃爍,說穿了,其實是因為所謂「國民教育」,查實無據,於是唯有自鑄新詞,企圖偷天換日,訓練愚忠順民。官府文件字裏行間已經告訴你,明眼人都看得出來。
民族認同是雙利刃
再看國民教育的目的,不只是什麼認識中國,而是所謂「認同祖國、培養民族自豪感」,兩者並不相同,而且往往互相衝突。此所謂目的,本身就是政治目的,而非為教育樹人,只會為政府帶來好處,而非為孩子的福祉着想。國家認同並非什麼天經地義之事,一個人沒有義務認同國家,對國家有否感情,也是自然而然,不應通過教育手段來達致。等於一個美國人,討厭美國在國際上橫行霸道,要移民加拿大,也是他自己的選擇,其他人無從置喙。如果硬要推行,所謂的認同,就變成簡單的「我=它」,硬把自己投射到一個更大的群體上。(如策發會文件提到的所謂「we-ness」的建立)在這個過程中,必然會把認同對象一些負面的東西排除掉,這認同才能成立。於是,認同的後果,就是掩蓋自己國家民族歷史的醜惡面,文過飾非、塗脂抹粉,造成認知上的扭曲和盲點,認為自己國家「什麼都是好」,「什麼都是對」的沙文主義。如一個愛國的土耳其人,不可能既承認自己國家屠殺了一百萬亞美尼亞人,而仍然對自己國民身分感到自豪,他必然選擇掩蓋甚至否定這段歷史。同樣道理,日本右翼分子要重建國民自豪感,則必須先否定所謂「自虐歷史觀」,否定南京大屠殺。所以,若堅持要國民教育加入六四議題,與它的根本目的相悖(defeats its purpose),當然死也不會答應。相反,這認同的另一面是「我不是它」,通過否定他人、其他國家民族來達到認同,一旦本國與別國發生衝突,必然變成「幫親不幫理」的盲目民族主義。所以,民族認同從來都是雙利刃,施之於心智未成熟的小孩身上,即使沒有荼毒兒童的意圖,也會有荼毒之效果。
香港人不能參與 決定國家命運
香港人作為中國的「國民」,既無義務,又無權利。除了可以拿特區護照出國旅行之外,既不用服兵役、向中央政府繳稅,又無權選舉國家主席、總理、人大政協,甚至如果要走過羅湖橋,試圖結黨參政,會被認為井水犯河水,隨時身陷囹圄。如此「國民」身分,只是徒負虛名,甚至只是臣民(subject),而非公民(citizen)。因為從來國民身分的認同,必然是讓人民可以共同參與,決定一個國家的命運建立出來,讓人民真真正正覺得這個國家是共有之物、眾人之事(res publica),以符合共和(republic)的原則,而非某個皇朝一家一姓的私產。但國民教育不敢碰這些,於是就只能停留在「聽到國歌、看到國旗會感動流淚」這種低層次的所謂認同上。况且,香港「回歸中國」,成為「中國人」,既非香港人自己的選擇,也非香港人奮鬥的結果。試問什麼人會對一些並非自己選擇的歷史事實,表示感動認同呢?答案恐怕只是一些隨風擺柳、沒有原則的人的虛偽行為。
至於國民(national)一詞,在西方政治多數是負面的標籤。遠的有納粹的國家社會主義(national socialism),近的如當代的德國、英國或法國,只有極右排外、近乎新納粹的政黨,才會用國民陣線(national front)這類名詞。而且,歐洲經歷過二次大戰的洗禮,受過民族主義的教訓,對「民族自豪」這類說法十分感冒,尤其是德國,如果中小學要教導小孩「對德國人身分感到光榮自豪」,實在匪夷所思。所以,如果香港的教育官員敢跟西方人說:「國民教育你們也有,所以香港也要推行,有什麼問題?」無疑自取其辱、惹人恥笑。况且,推行國民教育的理據是「香港回歸十五年,但人心尚未回歸,所以要加大力度。」如此心態,令人想起日本帝國時代對韓國和台灣實行的皇民化政策,歷史情景雖然不一樣,但背後的殖民心態卻驚人相似:因為對新得來的領土上的人民歸順自己沒有信心,於是從下一代着手進行灌輸,洗刷他們的本土意識,用大量的文化符號加以同化。君不見諮詢文件的用語,大量提到「國旗」、「國歌」、「祖國山河」、「疆土瑰麗多姿」、「中國文化源遠流長」,甚至連戲曲的「唱、唸、做、打」也搬出來嗎?如此費煞思量,目的又是什麼?
名不正 言不順 徹底否定
國民教育,名不正,言不順,必須在大前提徹底否定它,而不必跟它糾纏應該用什麼教材。等於一個人,未得人民授權而登上「特首」之位,竊取權力,應該從根本上否定他統治的合法性,而不用「畀啲時間佢」、「畀機會佢做吓先」。這不只是策略,更是原則。
原文: 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E5%9C%8B%E6%B0%91%E6%95%99%E8%82%B2%EF%BC%8C%E9%8C%AF%E5%9C%A8%E3%80%8C%E5%9C%8B%E6%B0%91%E3%80%8D
2011年5月12日 星期四
誰害怕公民教育──國民教育的前世今生
前言:
子路曰:“衛君待子而為政,子將奚先?”
(子路說:“如果衛國的君主等待您去執政,您首先要做的是什麽?”)
子曰:“必也正名乎!”
孔子說:“一定是糾正名分呀!”
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
子路說:“是這樣的嗎?你太迂腐了,糾正名分有什麽用?”
子曰:“野哉由也!君子於其所不知,蓋闕如也。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於其言,無所苟而已矣。”
孔子說:“你太粗野了!君子對於不懂的事情,一般都採取保留意見。名分不正當,說話就不合理;說話不合理,事情就辦不成。事情辦不成,法律就不能深入人心;法律不能深入人心,刑罰就不會公正;刑罰不公正,則百姓手足無措,不知如何是好。所以領導做事必須說得通、說話必須行得通。領導說話,絕不隨便、馬虎。”
摘自<論語.子路十三>
正文:
近日,政治強推「德育及國民教育」一事繼續在坊間引來極大迴響,不少專家學者乃至前線老師亦紛紛加入戰團。就以我們三師為例,Kursk大的國民教育諮詢-魔鬼在細節裡嘗試仔細分析諮詢稿的內容,看看有哪些項目最有可能出現問題。而Kursk大在黃洋達兄主持網台節目(笑死朕【德育及國民教育】中的言論,更反映了不少教育界人士對「愛國教育」最終會變成「洗腦」的恐懼和憂慮。
而johncoal大的國民教育的另一面就是肥腫談的是國民教育科在欠缺規劃下疊床架屋,以致課程「被迫」和其他現有科目有所衝撞的原因。
至於小弟所寫的這是一場位置之戰,背景是假設已無退路的老師如何可以「打著紅旗反紅旗」及其重要性。
表面上,我們已經嘗試從不同角度分析有關課題。然而,當我近日重新再看有關資料及諮詢文件之時,卻發現原來目前不論政府的諮詢稿乃至坊間的討論皆欠缺了一個重要的元素:國民教育在本地發展的歷史背景。
愚見以為,假若我們有意或無意地忽視了這個重要的部分,再討論下去也必然是只能根據主觀臆測而成的「非黑即白」式結論,即中共為了消滅香港人這一族群而對其下一代進行洗腦教育。不能否認,這種想法的確有助加強香港社會的危機意識,但卻無法對症下藥,協助香港人建立一套屬於本地的「國民教育」課程。
由公民開始:回歸前的情況
首先,在深入討論之前,我們必須要先理解「公民」(citizenship)的定義。簡而言之,「國民」是「擁有一國國籍,並按照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應有權利並需承擔相關義務的人。」,而「公民」則是「在一地之所有合法的居民,包括住在該地的外籍居民。他們和所居地之間的權力和義務關係,主要是依據該地制定的法律。」
眾所周知,基於殖民地統治的限制,「去民族化」及「去政治化」向是港英時代教育政策的一大特色,涉及身份認同的課題更是當中的一大禁忌。因此,香港一直沒有推行公民教育或國民教育的傳統。即使為著教育需要而加入一些「公民教育」元素,頂多只是零散地放在校園內的不同角落 (例如早年的公民、經濟及公共事務/政治及經濟事務等科目,或1980年的《道德教育指引》) 。有關國民身份認同的概念,更是諱莫如深。
上述的情況,直至1984年有關香港前途問題的<中英聯合聲明>出台而有所改變。根據香港大學教育學院李榮安教授<香港學校公民教育的路向>的資料,(詳見http://www.icac.org.hk/me/upload/doc/j221.htm) 香港政府屬下的教育署在1985年首次正式頒佈了《學校公民教育指引》。同年,香港政府成立公民教育委員會,負責公民教育議題的宣傳與推廣。
然而,這些所謂公民教育成份,絕大部分都只是聊備一格或隔靴搔癢的舉措,其中所謂「滲透式」的教育不過是每年編寫一輯《公民教育資訊》及每月出版《學校公民教育簡訊》。明顯地,有關當局是故意避開那些可能引起民族情緒的國民教育基本元素,包括本土文化或民族教育等成分。
直到回歸前一年,上述的情況才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課程發展議會發表了新的《學校公民教育指引》,並加入民主、自由、平等、人權與法治等普世價值。
除此以外,《指引》更建議學校同時採用獨立學科、跨學科課程,乃至綜合學科等教學策略,務求令學生在全天候的學習環境中建立公民價值(Value),並強調以批判思考及解難能力來認識社會、民族、國家和世界。
1996年的新版《公民教育指引》最破格的地方,是加入批判思考、價值教育,以及政治觀念,令本地學生可以從反思本土文化價值開始,進而認識自己全球公民的身分。
由國情到國民:回歸後的變化
簡而言之,回歸前和回歸初期的公民教育主要是以「公民素質」為核心,當中佼佼者為「環保教育、性教育、道德教育」等內容,「對國家民族的認識和歸屬感」並不是主要成分。
而在2000年的課程改革文件 (即《學會學習》) 中,「國情教育」的概念首次被提出,「國民身分認同」被確立為課程中五個優先培養價值觀之一,而加強學生對國家歷史、文化和國情的認識更成為「德育及公民教育科」的重要組成部分。
綜觀當時所謂國情教育的概念,主要分為透過第一手的生活經驗(如各式各樣的國情教育遊學團)提高學生對祖國的客觀認知和主觀感受,並不涉及硬性灌輸愛國思想的成分。
撇開首次引入國情教育概念不提,2000年的課程改革文件最值得我們關注的是,
課程發展議會竟然開歷史倒車將「公民教育」與「道德教育」歸為同類,並將科組定名為「德育及公民教育科」,明顯為日後以「國民價值」取代「公民價值」引路。更值得關注的是,人權、民主、公民參與、社會公義等在1996年新版《公民教育指引》的核心內容,竟消失得無影無蹤,取而代之的卻是「國民對社會及國家的承擔」等內容。
「羅馬不是一日建成的」,國民教育風波亦然。毫無疑問,近日備受爭議的國民教育風波並不是毫無預兆的天變。只可惜絕大部分教育界人士都未有正視上文這些看來微不足道的變化。事實上,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的德育及公民教育組已於2010年7月1日更名為「德育、公民及國民教育組」,而細心的讀者一定知道,未來負責國民教育事宜的正是「德育及國民教育組」。
看來,教育界人士將要進行抗戰的第一著力點,應該是質問主事者「行之有效的公民教育到底去了哪兒?」
後記:
本來我和不少老師一樣,以為搞好教案教好每一節便可堅持寸土不失,我們甚至曾經天真地以為公民教育和國民教育只是名目之別而已,但觀乎香港公民教育的發展史,似乎我們面對的不只是一場戰役,而是全方位的戰爭。
又,如果教育當局中的袞袞諸公以為巧立名目虛應故事便可蒙混過關,你便大錯特錯了。咱們威武的阿爺又豈容你們如此瞞上欺下?內地的德育課、政治課、思想教育課和愛國主義教育是什麼東西,你們應該比我更清楚。
延伸閱讀:
三師會之「真.國民教育」
我們需要怎樣的國民教育?
國民教育的神話
殖民地社會中的民族意識:香港回歸前後的公民教育
原文(含連結)
http://tommyjonk.xanga.com/747462428/
獨立媒體
http://www.inmediahk.net/%E8%AA%B0%E5%AE%B3%E6%80%95%E5%85%AC%E6%B0%91%E6%95%99%E8%82%B2%E2%94%80%E2%94%80%E5%9C%8B%E6%B0%91%E6%95%99%E8%82%B2%E7%9A%84%E5%89%8D%E4%B8%96%E4%BB%8A%E7%94%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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